2010/10/03網誌的主題一旦與感情無關,人氣就一落千丈,觀眾們果然挑嘴,寫少了的原因很多,主要是怕被以為我是鎮日在意感情的無聊人,且寫時,常心想反正不知觀眾何人,就掏心掏肺的講開了,結果,大概看過的人都可以摸透我心事吧,其中,也許有常打照面卻不熟的人逛過,瞬間,想像招呼的時候,對方心底在想「唉呀,她男友甩了她嗎?」,或者「對啊,她真的有點肉肉的耶」什麼的,彷彿脫光了衣服給人看,煞是害羞。這些還無關痛癢,我也有想要保留的事情,如果把事情寫全了,誰還要跟我做朋友呢?寫的又是關於感情的,我還要不要異性緣呢?

 佐臨說我每篇都把他供出來,這也是沒辦法的事,因為我們的確可以天南地北的亂聊,講到糕餅跟肉粽一定要有蛋黃,我澎湃的回應食物因為蛋黃而有了翻騰的生命力(♥♥♥),你說說,幾人可以容許這樣的瘋癲?不跟佐臨聊,跟誰聊?認真魔人可是會推推眼鏡,說『膽固醇很高,少吃為妙』,大家都知道,但大家都不想聽到啊,吃比瘦更有福耶,COME ON~(翻白眼)

聰明的讀者在看完上段第二句話後,應該會想「那還有誰你沒供出來」,舉一反三真是好孩子(按讚),這也是本篇的重點。記得很久以前寫過我們不要在一起,只是,萬一對象太強大了,不禁去想不在一起是不是錯過幸福了?萬一某天,他就像圖書館的位置一樣,被臭屁股給佔走了,我要翻桌還是含淚接受?或者,我還被前男友幽靈耽誤青春嗎?

這些都不是急迫性問題,想了也沒用,但要是不想,事情會漸漸的模糊下去,因此也可以過著安逸的生活,安逸的日子沒有生產力,也最忌諱生產力,不知道怎麼辦好,不如就寫了吧。

愛情裡頭,我們總希望可以遇到更好的,好壞自己說了算,有些人明知不好也會一頭栽入,戀愛後,再千方百計的設法改變對方,我看來,儼然是前後矛盾,正是因為無法改變自己,才又喜歡上一個不怎樣的人。初始明知惡習難改,不管中間曾企圖掙扎卻失敗的,或不曾有過丁點想法就斷然陷身的,在最後戀愛了的那刻,都宣告著自己是無法改變的人。這樣的人,期待別人因為自己而改變,是高估了自己,忘記了自己無法改變而奢望別人達成,是徹底的忽略了人性。

我沒有這樣的困擾,習慣想事情的人已經理性化了,理性的人離戀愛比較遠。

聊天的後段,佐臨提到我們初次認識那天,臨走前我問他「真的可以自己回家嗎?還記得路嗎?」(因為他喝酒啦!),搞不好還側著頭問,不敢相信自己曾如此少女過,使我想到都有雞皮疙瘩,換成是熟人,八成是一句「路上小心啊,到家響我電話」(豪邁拍肩),十足江湖味的表現。

佐臨問我『是不是很怕自己不可愛?』

「不是。是很怕遇不到欣賞我的不可愛的男人。」

說完後,我很好奇一個問題,多少人懷疑過自己的人格特質是戀愛障礙?如果你是,請徹底放棄那種想法。愛自己的人能夠自知不足,所以愛別人時也不計較缺點,因此,有能力愛人的前提是愛自己,愛自己的人才會被有能力愛的人所愛。不是要為難觀眾才故意繞口的,明明不好懂卻冒險寫出來,表示這是真的。

舉重以明輕,必然可推定,有種喜歡是在頭腦清楚時,連對方的不好都一併計入射程,雖然看見缺點,但不強求改變,最徹底的一個動作,就是下定決心接納當下所有。真正的喜歡,因為接受,看在眼裡都是加法多,需要減法來成全愛情的,叫忍受,所有忍受都會有忍無可忍的一天,愛有所亡。

我要的一個人,是把我的豪邁跟神經病都一併喜歡的人,雖然不好遇見,但若出現了,我會排除萬難去當率先出手的鷹派,愛著他缺陷的鷹派。寫過我們不要在一起,是真的,用真心在寫。但是哪天在一起了,希望是長長久久,這條但書那時沒有一口氣接著寫,是因為,事情被看重了就自動往心底沉,不好嚷嚷,今天寫出來被看見也就算了,擺明立場,也是我的男孩子氣作風,愛就愛,要玩就別來,女孩子一旦瀟灑起來,雜七雜八的煩惱就小了,如此而已。

 

毒品新秀唱出正解

Bruno Mars - Just The Way You Are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jhCEhWiKX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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