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6/02我很恨自己沒有才華可以把事情寫的滋味盎然,可是我仍然想表達,關於兩個人之間最美的距離。

分手之後我對戀愛存有很多疑慮,但我必須聲明我並不是什麼女性主義者,不因為戀愛失敗就痛恨它,或偏激的仇男什麼的。相反的,我對下ㄧ次戀愛仍有期待,部分原因可能是單身生活過的太棒了,而我想知道會出現一個怎樣的人,讓我願意收束這款無憂無慮,且把臉書狀態改成什麼「穩定交往中」又一顆愛心的。

話說,單身後我身邊的人,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跟我說,我應該要去約會,我應該如何如何,拜託,分手也不是什麼天大的事,可是身邊的人似乎比我更緊張,搞的我也必須緊張兮兮的才好呼應你們。這幾個月的星期天的早上,我娘經常在九點不到就闖進我的房間,說「唉呀,今天沒有要出門啊?」,後來就變成「唉呀,你到底有沒有人約啊?」,我不知如何向媽媽解釋話不投機的約會讓我更疲倦,或者,討論戀愛這件事情的必要性,因為我想,他也跟別人ㄧ樣不懂,分手後ㄧ個人的日子就像禮拜天的早晨,「我需要好好休息」。

好死不死,前陣子同學跟我聊天,大概就是問不讀書的時候我做些什麼,我大言不慚的說有感情生活需要經營。他說,不是分手了嗎?

對啊,分手了。但是請問,經營感情生活跟交個男朋友之間有劃上等號嗎?

沒有吧!

我所謂的感情生活是指,有一個要好的異性(很多個也行,喜歡同性的人,同性也行),可以談天、可以說地,一方說話,一方認真聆聽,聽的出你的情緒,理解的到他人觸碰不著的境地,但同時,卻不是兄弟姐妹般的家人情誼。硬要定義,大概接近「友達以上、戀人未滿」的程度,但重點在於,兩個人心裡都很清楚的有一種默契,那就是珍惜現況,彼此往來不以交往為前提。

我以為,這是戀愛最美的距離。

為什麼這樣說呢,因為進入戀愛後,兩人的距離拉近,親密感增生雖然也是幸福源之ㄧ,但同時必摧毀因錯誤認知帶來的美與好,亦即當朦朧的面紗揭開後,那人樣貌清晰,是不是仍如當初有萬千吸引力,徹底考驗雙方經營感情的技巧與決心。很多人戀愛後,常覺得對方變了,可是另一方也正納悶,他明明十幾年來都是這副樣子,「因了解而分開」大概就是這個道理。再者,現代人談戀愛求快,遇到條件符合的心儀對象,激情可以擊潰理智,其實,「喜歡就是要在一起」這種想法一天不破,人就不容易在感情中獲得一點自由。

互相喜歡的兩人為什麼非得要在一起?

有時為某一異性所著迷,是因為那個情境環境下有那樣一個他,可是談了戀愛,等於抽換背景卻要深入再來,戀愛通病到處盛行的今天,你覺得,自己不被科學也講不清楚的激情牽著鼻子走的機率多高?或者,你對自己經營兩人世界的技巧與決心有高度自信?

我知道自己有太多毛病,就算戀愛可以是唾手可得的客體,可是,我必須問,我究竟想要怎樣的感情?是糊里糊塗的表面風光、戀愛不斷?還是,有能力品味不同階段的樂趣,同時休息又充電的飽足自己?

單身生活裡,一個有點傾心的人,可以分享喜怒哀樂,感覺不到偌大的世界上無人體己的孤單,總是習慣對他好一點,偶爾期待見面,女孩開始注意流行打扮,讓她看起來比往日更加可人,更重要的是,兩個人都知道,這是可遇不可求的存在,包括這樣的時空、這樣獨一無二的對方,一切種種,讓人更想維護這種即離不定,自在又牽引的好時光。所以我說,就算彼此互有些心意,不必然真要在一起。

這並不代表我是懼怕戀愛的懦夫,因為我確實的體驗了情感的去來和波動。也不表示自由慣了的我逃避承擔相處上的責任,因為事實上,人一旦靠近戀愛,常常無端叢生此前未曾有的思慮,甚至願意嘗試一向萬般排斥的事情,這當然多少也考驗著把持的耐心。但如前述的那樣,既然「我們有心、我們不要在一起」這件事,樂趣比戀愛多,義務又比戀愛少,所以我想全天下的單身女孩如果有機會都要試試 ------ 談心,不談感情

一個人也可以好的要命,單身的你怎麼想呢?不是單身的你是不是有一點欽羨這般愜意XD

<不過可能也有觀眾以為這是大搞曖昧,隨你們怎麼想吧,本來也就不是寫給你們看的,畢竟非黑即白的討論邏輯對事情毫無實益哪~>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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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rainblea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