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怪癖】

兒時對禁忌或者骯髒有莫名興趣,念幼稚園時,幾度站在路邊,猶豫要不要摸一下狗大便,理由是熱呼呼的觸感應該不錯,摸一下回家立刻洗手,不會被發現。鄉下路邊常見被輾斃的蛇,曬上一上午,蛇屍又乾又脆,太陽底下,蛇鱗一閃一閃亮晶晶,血(膽?),也成了綠色的固體小塊,樹上或是小溪偶爾也可以看到死狗或死貓的屍體(台灣話說:死貓吊樹頭,死狗放水流),其實他們的樣子,好似流了很多汗而才不得已的閉上眼睛休息,毫不可怕,動物的屍體讓我有超現實的想像,無法不駐足觀賞,感覺就像是百年孤寂寫到的那顆大冰塊。

【小奸小惡】

上了小學,低年級試著偷錢,媽媽一直沒發現我也就沒有樂趣,中年級開始罵髒話,寫數學作業必按計算機;高年級,把作業丟給第一名寫,代價是我考第二名,同時在某老師的茶裡放瀉藥,偷偷抽了人生的第一口菸,不過抽菸的過程不順,到現在都無法理解有煙癮的人爽快的點,又臭又貴的自殺不是嗎?

【莫名衝動】

前幾年看太多刺青客節目,很想刺青,節目上的人要刺什麼都有腹案,又多半是為了紀念某人或者惕勵自己而刺,我的人生昏庸而平順,沒什麼過不去的,更怕對不起父母,我老覺得人的靈魂是寄居在身體內的,儘管是我一個人使用著身體,但它並不全然是我的,基於親情倫理,尚且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,不然哪吒何要割肉還母,割骨還父?  (以上的糟糕事,小朋友千萬不要學!!)

【無益興趣】

有機會喝酒後,很愛微醺的感覺,愛喝卻不能多喝,因為碰到一點酒,身體會紅到像是下一秒要爆炸,神經鬆綁讓我想暢所欲言,佐臨說我平常已經夠暢所欲言了,不過還有別人的秘密要保管,不能毀於一旦啊。

 

寫這些小事做什麼?

每個人的生命歷程中,難免有小奸小惡、難以解釋的怪癖、不值得鼓勵的興趣、無益前途的衝動,但又如何呢?如果並不是在戕害自己的生命健康,也沒有礙著誰,抽空浪費生命又何妨?你難道不覺得,這樣更有人性,更像是一個人嗎?

我很怕遇到太認真的人,認真固然是好事,但兢兢業業過了頭就叫人不敢恭維了,旁人的壓力不比你小,因為動輒得咎的態度很可怕;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是好事,當老二也不是壞事,很多人連當老二的份都求之不得;人可以事事求完美,但那像是小時候寫作業,把字寫漂亮了是要發現「咦,原來我可以寫的更好」,不是因為要得到幾顆蘋果。在外頭奮鬥,強勢有主見,是為了工作方便,搶小時間,那是為了效率,誰要你把他們通通帶回家、帶進感情、帶進友情,你只會一種角色,也難怪你看起來無聊透頂。

我覺得,一個人的吸引力出於他的豐富多變,例如,在家,我是女兒與姊姊,在學校,我是別人的同學、朋友,我同時也是別人的同事,有時候我是別人的女朋友,每個角色各自獨立又互相影響,但是有一個我負責統一這麼多個自己,我相信自己值得被愛,因為我想將每種角色扮演的恰如其份,我也相信每個人都獨一無二,完美的人都一模一樣,而你那些雜七雜八的缺陷,小奸小惡、怪癖、興趣、衝動,偶爾出現,偶爾又不見,正是你如此迷人的最大理由。

 <認真魔人,不要事事計較了,衣服一換,誰記得你的豐功偉業?你是一個有機體,享受生活好嗎!ㄌㄩㄝ~~~>

 

朗朗上口  Cee Lo Green - FUCK YOU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pc0mxOXbWIU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rainblea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