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觀察到選情告急的候選人,不早不晚的加碼喊出新口號,大方貌讓我以為全部不用錢,任意以公帑開支票的人,我本人深感不屑(翻白眼),於是抱著願托喬木的心情,認真研究票投何人,是這樣的,統派,沒有商量餘地,不投;子承祖父蔭者,不投;亂開支票如上者,不投。然後就發現,沒什麼人可投,藍藍綠綠一樣糟,要選出一個人真難,不投又不甘心。

藍色確實有不錯的參選人,但藍為什麼投不得呢?為了ECFA我心有千千結。

先問,你覺得ECFA的內容有沒有『涉及國家重要事項及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』?如果你認為有,意思就是,你照著民國82年作成的大法官解釋第329號對於條約的定義,將ECFA定性為『條約』,那麼這個條約誰來簽?同號解釋說『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所締結』,中華民國在哪裡?不是在台灣嗎?陸委會最新的國旗廣告,馬說『中華民國當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』,馬是台灣選出來的總統,他說我們是主權獨立的國家,那麼我解釋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沒錯吧?!

從上段可以得到一個結論,ECFA是什麼?是一個『中華民國簽下的條約』。

好,是不是條約有什麼重要?如是條約,按憲法第63條,立院有議決權,且依329號解釋(提醒一下法律素人,大法官解釋有拘束力),不問名稱為條約、公約或協定,除先經法律授權或事前經立院同意簽訂者,其餘應送立法院審議。講白一點,這些東西事後應送立法院,怎麼個審議法大法官解釋沒說,但既然立院可議決,看不爽當然可以不通過。ECFA有送立法院審議嗎?有,但是立法院都是藍色的,怎麼審議?隨便審都過。

既然講到立院,現今立院一黨獨大,馬若求建樹,理論跟實際上都是無敵的,大家如果覺得立法牛步、預算小氣,第一件事當然應問馬先生,因為他是國會最大黨黨主席,不問他問誰?國會過半數,正是做事好時機,做的夠不夠多有一天會受檢驗,那天只能怪自己動作慢,不要再說都受到杯葛了好嗎?

基於這些理由,打死我也絕不投國民黨,投了就是支持馬政府、支持馬的政策包括ECFA,雞蛋全放在同一個籃子的ECFA。ECFA的問題又何只其一呢?公審會憑什麼封殺連署人數過門檻的公投案?這樣有沒有違憲?想到這些投藍色的可以不心虛嗎?無法啊。

好笑的是,民進黨也半斤八兩,屢屢失言又看不出專業在哪的余姓立委,以及自詡公義的弘姨,這些人都未盡到公眾人物的教化責任,我甚至要說,弘姨應該以自己的言論為恥,用任何極端字眼煽動群眾情緒、製造對立只求選舉勝利是自私自利的行為,不是愛台灣。另外一個不吐不快,就是被法官認定召妓的陳致中(雖然他無黨籍參選),萬分期待他的落選,因為他的言行總是把台灣獨立跟陳水扁無罪綁在一起,盡出老招,使用偏激粗糙的字眼訴諸選民、控訴司法迫害製造悲情假象,奇怪了,判無罪的剛好也就是他口中這個不公的司法?陳致中曾說有召妓要退選,現在退是不退?陳致中台大法律畢業,一定知道用刑事告壹周刊一勞永逸,檢察官代你蒐證、公權力替你洗刷冤屈,比在那邊吼到聲嘶力竭澄清到掉淚還有用一萬倍,怎麼不做?告刑事很難嗎?去按鈴就好啦。

民進黨如果不跟這種人切割,我也覺得票投在這裡很浪費。

小時寫作文還會湊個選賢與能這種成語,現在說出來難免覺得羞羞,但無論如何我仍要去投票,如果每個人都想著一票很小,那麼那群人的確就小了,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,不想被管的心有不甘,作點功課,去投票吧!

 

ECFA被說的像玫瑰,但我聞起來像..... 你自己聽吧

Outkast - Roses  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cAPACD8_Zz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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