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時候對自己誠實,其實是對聽者殘忍,聽者可能是你的父母等人,事情好比說是主動終止一段已經沒有意願維持的關係,任何關係,你正在唸的科系也罷,你的戀愛也罷,你正在準備的考試也罷,正在從事的工作也罷,選擇對聽者仁慈,那麼自己將受到煎熬;選擇勇敢表態,那麼聽者會感到憤怒失望,這是件頂無奈的事情,但是並不可憐,多數人並不了解自己,所以最初才選了事實上他並不喜歡的事情,等到終於明確的察覺到自己的愛惡時,也走到了一段關係的中間,戀愛談了一半、大學唸了一半、工作到了一半,要放棄嗎?

唸的是不錯的大學,對象是可靠的人,表現向來不錯,要放棄嗎?反過來呢?學校、對象、工作都不怎麼樣的話,放棄就簡單了嗎?沒有。有些人死守著是因為他們還要符合別人的期望。有的人勇敢的離場了,但是他一路走一路放,一路放又一路抓,又抓又放他覺得很矛盾,這樣又是對的嗎?

我受到的教育告訴我要勇敢,但如果我勇敢的表達自己的意見,我知道我會受到打壓;我受到的教育告訴我要誠實,可是我沒有被訓練要大聲表達立場;我受的教育告訴我要堅持到底,我懼怕自己的放棄被視為不可取的中途而廢;我受的教育告訴我要獨立,但諷刺的是,當我認為自己獨立卻常常感到格格不入的焦慮,我害怕自己與別人不同,我有了從眾的壓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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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0/19今天我手殘,重新安裝的iTunes跟吃飽飽的Nano同步,我以為是iTunes會吃進Nano有的歌,錯了,是Nano被iTunes洗空,半途意會過來,將USB線拔掉,但為時已晚,過去兩年去蕪存菁存在Nano裡的歌,一下子全不見了。如果音樂只是離Nano而去那還不必太緊張,但是前幾天電腦剛重灌好,本來就沒有備份的音樂當然也走了,也就是說,現在不管是電腦還是Nano的音樂,沒有了,我什麼都沒有了。想到這些,我癱坐在椅子上,起不來。還有點想哭的感覺。

你們覺得我很誇張嗎?對,我是有點誇張,讀書、行進、睡前刷牙也聽,音樂是我最忠實夥伴,隨著情緒變化,每個平凡時刻,音樂一下,從此就特別了,你知道,有些事情永遠不再發生,靠著那些歌久久隨機出現一次,我彷彿也久久複習一次,人很奇怪,如果沒有記憶的點,如果那些日子並不開心,事後回想,常常以為那段日子是空白的,多虧音樂,我知道自己沒白活,每一刻都以一首為單位,被我詳細的記下了,不願細想的可以按下一首,招架不住的時候好好聽他一遍,歌曲多長想念多長,自制的牽掛,我在音樂找到了。

可是,一瞬間全都不見了,那些靠著音樂建檔的記憶,會不會因為我找不齊這些歌,就毫無系統的逸散了?我不想忘記,也不想時刻想起的,不能讓我一首一首的收藏嗎?有一些緣分很短暫,有些事情讓我永遠遺憾,我很渺小,已無法力挽狂瀾,我很抱歉,有些祝福不能再說出口,最後僅剩的,是這些一起聽過的歌,聽著這些,我至少擁有全部記憶,這是物事全非後,我努力保存的供我取暖的幸福,怎麼連這麼一丁點都留不住?錄下我生命軌跡的歌曲不見以後,我開始擔心,小心捧著的某一些過去,就這樣破碎了。我沒有超能力,但是我非常貪心,我想記得每一個場景,每一句對白,每一個表情,往事根本不屬於朋友、不容於日常生活,只能封藏在自己的密室,我想一絲不漏鉅細靡遺的全部收藏,可是呢,可是不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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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0/18新北市又新增一名男孩問世間情為何物,我是此男的朋友,聽完令人髮指的故事,我想,這世上迫切需要失戀者保護協會這種組織,由智人為失戀者進行諮商,分類後,再由過來人負責心靈重建工作,經過評估,功能正常者才可以野放,不然,隨意放行只會讓他們曝屍野外或者突變成怪獸,咬死別人。若有哪位先進登高一呼創立,所積的功德一定跟長駐非洲的珍古德博士一樣可觀。(到底什麼時候要開始認真)好吧,切入正題,我很驚訝,關於失戀這件事竟然寫不完,近日的發現格外重要,有一派人放不下的原因極其原始,不外乎是仍相信對方的一言一語、相信對方沒變、仍是好人,並且,「不敢相信這個人會這樣對我」,既然如此,想必對方定有苦衷才會做出這麼錯誤的事情。局外人如我,只想知道這是不是某種心理防禦機制,因為真相可怖,乾脆把眼矇住,來個眼不見為淨的盲信。

以我恐怖份子一樣的勸說風格,是的,我很想對失戀者大吼「不要相信對方狗屁不通的言論」(然後抓住他的肩膀狂搖,直到全身骨頭被我搖散),我也很希望甩人的人都是壞蛋,這樣只要卯起來罵人就可以了。可是,事實從來不簡單,好人有時壞,壞人有時好,一分為二的分類反而有失公允了,所以我願意更客觀的看待,這些客觀事實至少有三點,前兩點大家都不會反對,1.甩人的人不一定是壞人。2.不是壞人的人也會傷害別人。但是最後一點,也最殘酷的,更是失戀者上遲遲無法接受的------3.他是好人,但是他對我做的卻是錯的,我很受傷,我非常受傷。

對失戀者來說,第三句話為什麼遲遲過不去?因為這個做了錯事的人是自己的愛人,因為,承認自己負傷,等於承認是他親手傷了你。難上加難啊,一旦面對問題,迎面而來竟是全盤否定,一手建立的世界崩毀了,無依無靠了,誰能受的了?還記得我也有那一天,恐懼化成了一座座針山,矗立在房裡,我無法動彈,掙扎帶來更多淌血的傷口,我問自己「就是這樣了嗎?真的嗎?不會吧?他不會這樣對我吧?他為什麼會這樣對我?不可能,我不相信。」,一邊問一邊回憶有過的甜美,我想失去一切知覺,只要能夠不醒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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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0/11天底下有個不折不扣的硬道理,就是人善被人欺。即使是感情,這依然是無法撼動的鐵律,而且當事人不會自覺委屈(不然就不會是當事人了),委屈的一方(下文簡稱委屈人),一定搭配一個沒良心的對方(無良人),沒良心的人不會覺得自己很爛,相反的,他們認為自己完全盡力、無可挑剔,所以,還是希望委屈人成全他,委屈人一經軟性勒索就無法招架,故事一定是這樣的。

 說句實在話,比起窮凶惡極的人,無良人不過是自私,自私在功利主義的世界保障了相當高程度的成功,不過,在感情世界裡十分可恨,因為缺乏同理心,所以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毫無認識,用可恨兩個字其實還客氣了。

無良人的風格,歸納後的特徵一定有『你應該XXXX』,所以,有一種女生一定要男人買單,即使明知男人手頭不寬裕;有一種女生煩男友煩到天荒地老,堅持無謂的習慣,即使知道男友工作忙、課業忙;有一種女生明知沒有打算跟別人交往,不明講就罷了,還故意大搞曖昧,三不五時施薄惠,單純男就這麼死心蹋地的守著。這些人仗著什麼呢?仗著男人愛她,仗著男人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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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0/03網誌的主題一旦與感情無關,人氣就一落千丈,觀眾們果然挑嘴,寫少了的原因很多,主要是怕被以為我是鎮日在意感情的無聊人,且寫時,常心想反正不知觀眾何人,就掏心掏肺的講開了,結果,大概看過的人都可以摸透我心事吧,其中,也許有常打照面卻不熟的人逛過,瞬間,想像招呼的時候,對方心底在想「唉呀,她男友甩了她嗎?」,或者「對啊,她真的有點肉肉的耶」什麼的,彷彿脫光了衣服給人看,煞是害羞。這些還無關痛癢,我也有想要保留的事情,如果把事情寫全了,誰還要跟我做朋友呢?寫的又是關於感情的,我還要不要異性緣呢?

 佐臨說我每篇都把他供出來,這也是沒辦法的事,因為我們的確可以天南地北的亂聊,講到糕餅跟肉粽一定要有蛋黃,我澎湃的回應食物因為蛋黃而有了翻騰的生命力(♥♥♥),你說說,幾人可以容許這樣的瘋癲?不跟佐臨聊,跟誰聊?認真魔人可是會推推眼鏡,說『膽固醇很高,少吃為妙』,大家都知道,但大家都不想聽到啊,吃比瘦更有福耶,COME ON~(翻白眼)

聰明的讀者在看完上段第二句話後,應該會想「那還有誰你沒供出來」,舉一反三真是好孩子(按讚),這也是本篇的重點。記得很久以前寫過我們不要在一起,只是,萬一對象太強大了,不禁去想不在一起是不是錯過幸福了?萬一某天,他就像圖書館的位置一樣,被臭屁股給佔走了,我要翻桌還是含淚接受?或者,我還被前男友幽靈耽誤青春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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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有秘密嗎?怎樣的秘密?如果說,秘密是別人知悉後會對自己扣分的事,那想必人人都有那麼幾樁秘密。

以「秘密」稱之,是因為它的鮮為人知,我們對秘密有所保留,不見得是內容的不可見光(也不是醜陋,總之就是無法見光),而是我們對他人的理解力存疑,所以,秘密是一個人或少數人的事情。

祕而不宣與開誠佈公相同,都是處分事情的方式,假設開誠佈公像是跳艷舞,大家都愛,那麼祕而不宣就是你做的一道菜,吃剩了上過保鮮膜,兀自送進冰箱,冷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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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9/23我房中的前兩強,一是書本,包括學校講義、各式筆記,另一個就是衣服,兩者都以數量取勝,為了維持秩序之必要,丟東西也是我的強項,而且是超強項。

東西的數量一多,保持整齊就難,整理的第一要務就是大刀闊斧的丟棄,昨天把講義歸檔,過去三年累積了20公分高(沒錯,很無聊,還拿尺量),居功厥偉的是刑事訴訟法跟法醫學,相信修過劉老師的刑訴的大家都有這個困擾;衣服就不要說了,我應算是衣服永遠少一件的輕微患者,即使如此,光是背心的數量也有十幾件之多,三頭六臂都沒這麼誇張,但我還是常常覺得自己沒衣服穿,而霸占母親的新衣。(媽媽我愛您)

就拿衣服來說吧,出門經常不知道穿什麼好,多少次在衣櫃前吶喊Kevin老師救救我,但沒有人會真的出現,最後還是老樣子出門,回頭想想,整個衣櫃明明都是衣服,這種現象表示當初購入的理由只是屁話;講義就不同了,為了上課不得不印,即使兩頁印做一面且雙面列印,也長到了小巨人的高度,功課是否因此進步無從得知,不過為了地球好,希望大家不僅落實垃圾分類,更要從一開始就減少垃圾數量啊啊啊啊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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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Sep 21 Tue 2010 00:38
  • 躲雨

三點,天空苦著一張臉,今天沒有人料理晚餐,我趕著回家,沒想到腳踏車騎到半路,雨滴的勁道擺明這不是一場小雨,逃進北大書坊躲雨,雨勢忽大忽小,抓不準叛逃的時間點,滿屋子閒書我不想將就,暑假天天膩在類似的地方,沒有意願深入更多,又覺得這樣的念頭對知識很褻瀆,本來還猶豫要上不上經濟學,翻了別人訂的課本,心裡有了準頭。

被雨困住也挺好的吧,我沒有事做。

一人,看窗外濛濛煙雨,感動莫名,掏出筆記本,吐不出來半個字眼,微涼的天氣,鬧了一整天的頭痛,沒有招惹酒精的宿醉根本不公平,也應該是我討厭的潮濕,但濕潤的總與記憶關聯,究竟想起了什麼,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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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要推薦知名作家葛拉威爾(Malcolm Gladwell),大家都聽過成功需要一萬個小時的練習,便是來自他的「異數」(Outliers)一書,作者是說故事高手,擅長以看似無關的事例開頭,好比,「紐約最頂尖的律師,他們有幾個共同點:早期歐洲移民後代、生於1930年代的猶太人、父母都是成衣廠的工人」,再娓娓道來本書核心 ------「成功人士背後的巧妙結構」,說明成功並不是只有命定的機緣,而是時代環境的利基,利基甚至可能是表面上的劣勢

利基不就是優勢嗎?怎可說是劣勢呢?作者舉了傅榮(Joe Fom)一例,傅榮是誰?傅榮是美國的超級大律師,也是世界一流的事務所的合夥人(該事務所超過兩千位律師,GEE!),1947年,傅榮以優異成績自哈佛畢業,到華爾街的事務所求職,一一碰壁,因為他沒有良好的家世,最後到了一家新開的事務所工作,當時的華爾街的老牌事務所主要經手非訟法律業務,不打官司,但這個新成立的事務所什麼都幹,包括最麻煩、被視為下流的企業購併及訴訟。

結果,70年代法規鬆綁、市場國際化,併購成為常態,一流事務所向來不屑的業務,炙手可熱了,傅榮無疑的成為第一把交椅,當年大事務所拒他於門外,時機到來,他擦亮自己的招牌,何謂時機?時機就是隱藏在時代裡頭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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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在佐臨部落格的網誌,不寫感情,人氣就大不如前,其實,寫了怕被誤解,怕被誤以為是不斷消費前男友的惡女,怕被斷章取義、對號入座、甚至以為是心中填滿戀愛而無其他內容物的蠢貨,加上,我一貫不愛解釋,還真的被反應過「你不要再想你前男友了」,想像一下,這句話會把我激怒到什麼程度,總之,能懂的人絕非循著這些簡陋文字,而是他曾有類似心境,寫下來,若為了自己,是紀錄當下狀態,狀態過了當然也寫的出來,只是不道地了,若為了別人,是因有些女孩跟我說『我有看你的網誌,謝謝你』,無意間竟給了別人加油打氣的力量,這輩子還沒這麼功德無量過。

然而,真有那樣多感情可寫嗎?假設有,也好好的壓抑住了,我害怕自己多慮,這些多慮,可以是多愁善感,可以是好發議論,無論何項,基礎都是「懷疑然後提問」,正因如此,都當的成男人眼中的女怪,太難搞定,直觀的男人會迅速離你遠去,反正大抵害怕失敗與面子掃地就是男人了,但他們卻喜歡受到誘惑與挑戰,know when to bail很重要,但其重要性還次於------削弱你的侵略性,侵略性不是比人強的外在條件,而是行為舉止的態度流露,好比說我現在講的這些,男人看了會覺得我很自以為是,或者乾脆把我當兄弟,總之做不成情侶,這個例子很清楚吧(攤手)。

是的,我離題了,今天要說的是不戀愛後之遇到的問題,理性的人根本不容易談戀愛,就像現在的我,我可能是不敢戀愛的膽小鬼,分手後還被耽誤青春,心魔盤據,就怕上段悲劇重演,甚至,你可以說我貪心,因為我想延續難能可貴的情誼直到永遠,戀愛無庸置疑的,讓多少人最後形同陌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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