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10/08/13】音樂二三事交代了聽音樂的歷程,今天要接力的是早餐二三事,本來應該是「飲食二三事」,可是早餐的力量強大到可以讓我離開床舖,獨自成篇理所當然。某次跟新朋友聊到早餐,沒頭沒腦的說吃早餐也是一種Rock'n Roll 的精神,以為這是人盡皆知的梗,沒想到招來冷場,讓我覺得很寂寞,就像我買了件褲頭超美的高腰褲卻不敢穿出門一樣寂寞,說到高腰褲,前幾天在家裡附近的圖書館看到高中數學老師,數年如一日,可說是凍齡界佼佼者,現在高腰褲流行回來了,終於可以用舊衣裳趕上新潮流了,恭喜你耶老師。

回到早餐話題,在下認為整個早餐中最重要的角色是奶茶,一般早餐店的奶茶都相當草率,敗筆常常是廉價奶精闖的禍,看店員很豪邁的灑上一圈,結果味道死甜,或者紅茶本身很澀,導致要奶不奶,要茶沒茶,就算早餐本身很不錯,飲料差了點也是遺憾。私以為,一杯好的奶茶,要有濃濃的茶味,所以拿來煮紅茶的材料就很重要了,我偷窺過家裡附近的早餐店,竟然是一大堆的立頓紅茶包,失望透頂,直到找到了整條永和中正路最棒的奶茶,出乎意料,一家在豆漿店,一家是小不溜丟的早餐店,兩者的共通點就是茶味甘而奶味不膩,一杯奶茶最大的考驗就是,冰冰的好喝,放了半小時不那麼冰,還是好喝。剛剛講的兩家奶茶,都是封畢冷藏,不再加冰塊的奶茶,這是早餐店奶茶的真諦,講到這裡真是要為辛苦的早餐店從業人員們掌聲鼓勵鼓勵,我愛你們♥

至於餐本身,我本人沒那麼執著,興致來的時候喜歡吃小籠湯包(一定要有薑絲,且必配冰豆漿)或者飯糰,但飯糰又不能是永和豆漿用瘦糯米包的那種,吃了容易肚子鬧脹氣,要在捷運站附近常見的可以包培根跟辣菜脯(辣菜脯在便當中也大加分)的紫米飯糰才行,紫米口感QQ,兼具充分飽足感,餵飽大食族人綽綽有餘,那麼西式吐司類的那些,似乎差不了太多,關鍵都是用料的精細,還有料理的用心,許多早餐店,為了求快會大火煎任何東西,所以蘿蔔糕表面焦,但非發自內心的外酥但裡頭綿密(我奶奶跟阿姨都炊粿,我很CARE蘿蔔糕好嗎),培根也不可能把油逼盡,散發煙燻香味,再者,蛋餅,美味蛋餅一定要表面金黃,一口咬下感覺到皮的乾脆,用火逼,表面金黃但皮的口感卻是軟趴趴,很喪氣。我最愛的早餐沒有定論,但是最近常吃前述的小不溜丟早餐店,該店自製漢堡肉,沒看過外國人光顧,想必應該是很台的口味,但是吃過的朋友大家都說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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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0/08/11】有次不舒服的時候,冒出了兩個想法,一是保養身體的重要,省得臨到老死目睹久病床前無孝子這一幕;二則是,人一輩子甩不掉自己的軀體就註定了許多煩惱,聖人以德潤身,可我只是平凡人,而且是熱愛紅塵俗世的凡人,只能在酒後跟朋友相訴煩憂,嚷嚷不如去搞一個刺青,把四個大字刺在背上,「無欲則剛」。

 肉身一具,原始慾望通通衝著它來,好比說肚子餓了要吃,渴了想喝,有性慾才保障了種族之延續,這是滿足生存的必要,但同時,人有思想、富感覺,所以最後受到挑戰或煎熬的必定是靈魂。

飲食講起,我第一想到的是體重破百但瘦回正常公斤數的人,雖然醫學發達,減重可以多管齊下,但仍不脫少吃多動的範疇,要一個習慣暴飲暴食的人揮汗運動已經太辛苦,還要他減少食量,就是平凡人,累了一天都會把大吃當安慰,遑論胖子的減肥之路多麼艱苦,受苦的除了肉體外,難道不是在考驗意志力嗎?且許多胖子一輩子沒瘦過,繼續胖著也沒啥好大驚小怪,除了健康顧慮之外,胖子有極多不需要瘦下來的理由,所以我想,瘦身成功的人確實選了一條很難的路走,比原先體重更可觀的是人格上的成就,人格寄居靈魂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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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8/05看完一本好書之後,我的感覺常是「要是早個三年看到就好了」,今天要推薦的就是兩本淺顯易懂的經典,喜愛閱讀的朋友必定讀過了,但沒看過的朋友,有機會請將它納入你的購書清單,畢竟書不買回家就不會看,買了不看,損失了不起也只是書價而已。

第一本,1956年問世,佛洛姆的愛的藝術(Erich Fromm, The Art of Love),作者既是心理學家,也是社會學家與哲學家,所以透過對社會現象的分析,來解釋人的心理,我個人最愛這本書的一個立論------『人之所以察覺到他的隔離,而又未以愛來重新結合,這乃是羞怯的根源。它同時又是罪惡與焦慮不安的根源。』

所以,為了從隔離感中解脫,人們選擇了各式各樣的狂歡迷亂,愛情就是其中一種,人們以為愛情是沒有道理的浪漫感受,為了掃除孤獨所以輕易的陷身其中,卻忘記了愛的原始本質,在高度商業化的資本主義社會,剝除了無所不在的市場原則後,佛洛姆先說明愛應是什麼,他甚至要讀者開始練習,我無法筆墨形容這本書對我的啟發多麼巨大,但我可以明確的跟你說,如果你購入此書只為習得一些愛情的交往技巧,那將令你大失所望,因為本書對於現代社會多有批判,對於現代人的生活方式更是提出了嚴厲的指正,但作者確信人類的精神力量將為問題尋得出路,正如書的前言所說『自由而不致孤獨,理智而不找合理化的藉口,自愛而不自私,建立權威而不接受壓迫,擁有宗教心而不用神學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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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8/04今天與朋友吃早餐,吃早餐真是很有意義的一種活動,一份報紙,他先取財經版,我則拿了副刊,沒想到最後因為大中華基金聊到政治,聊政治的風險就是被貼標籤,或者堅持將話說完會被認為好辯,我說,不能為了鈔票就在國家認同上讓步,他說,錢進中國是世界趨勢,這樣我就只能去上TVBS的節目,我反擊商人無祖國,他除了給我中指,還勸我去上海走走,我搖頭。一大早聊天氣氛就非常熱烈,只是話鋒不在政治,在「錢」。

我對自己快要畢業非常惶恐,而且擔心未來就窮忙窮忙了一輩子,談錢庸俗嗎?鈔票的妙處很多,而且有無法言喻的重要意義,如果你是一個女生,最後多數都會走入家庭,有錢保障了你的獨立,是自由的後盾;如果你是一個窮人或者平凡人,有錢表示有能力改善環境,成效不一定顯著於當代,但接力傳下去,子孫受更良好的教育、接觸不同族群的朋友,這是社會流動的過程;錢雖為身外物,但卻是非常重要的身外物。

我們聊到買名車的人,假設頂級名車一台上億,一個一年淨賺十億的人買一台,聽來合理,但是,那台車可是他當年十分之ㄧ的收入,不可謂不多。或者一更貼身的例子,假設一個社會新鮮人月薪兩萬五千元,拿了一隻智慧手機,估計每月電話費用約一千五百元,意思就是這位新鮮人每賺一百元,就有六塊在話費上,再加上每月吃喝玩樂的花費,萬一剛好在外租屋,新鮮人一個月可以存下多少錢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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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8/03這半年,寫了一篇篇網誌,走出情傷算是鐵證如山,儘管認賠退場的想法很堅定,但手機三不五時的仍會響起,反而養成了我端詳來電號碼的習慣,我考慮過換手機或者換號碼,或者每個月花30元買服務,專堵一支電話,不過這些都只是治標,真正治本的是有動作的人立刻停止,而我不過極其卑微的希望,希望永不被打擾。

有人說,一定還是覺得你最好,最後還是你贏了奇怪,這樣慘澹的勝利有人喜歡嗎手機密集的響起,全顯示同隻號碼時,想要殺人放火的程度一點也不亞於經前症候群那幾日,分手恆等於分手,沒有大於或小於,而且我明確的表達過「我再也不想跟你當朋友,請不要煩我」,因為我清楚,婦人之仁的下場就是再被拖磨個一兩年的光陰,有前車之鑑可參,何必拿所剩不多的青春當賭注,下在兩敗俱傷的遊戲?

這種表態,根本無關愛恨情仇,我只是,想好好的過自己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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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3/15周末跟朋友小酌,女生聚在一起大半也是聊感情,這是我異常清醒的酒後心得。就一般篇幅論,是有點長,但論苦口婆心,已經很短。

 分手後到現在不滿百天,我發現一個女生不談戀愛簡直是天殺的耳聰目明。因為我們有了戀愛談,就習慣了生活裡必須有戀愛,注意喔,我是說「習慣」,很多女生在自己不談戀愛的時候就會認為生活殘缺(寂寞空虛以及冷之類的),為了填補這種感覺,她可能開始尋找慰藉,比較理性成熟的是找到一項新興趣,並開始發展;有部份則比較可惜,她不斷的讓自己戀愛。

 戀愛本身並沒有錯,錯的是戀愛在不知不覺的狀況下成為了女孩消磨時間、解除寂寞的消遣。如果是吸毒來麻痺自己,我們起碼還會知道自己已經上癮,但是戀愛這件事,把它看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了不起就是讓自己像個癡情種,當沒有戀愛活不成的少女為愛垂淚的時候,多數人不過就是說「那男的真壞」、「他真的不珍惜你」這種於事無補的判斷(不然就是我本人最恨的pep talk),鮮少有人真的跟不斷戀愛又不斷受傷害的女孩認真的說「你該停下戀愛的腳步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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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4/17凌晨三點,手機竟然震動,心想就這麼一百零一個朋友愛在深夜打來,覺得有義務接電話的我,半睡半醒搆到手機,發現是一封簡訊,簡訊?FUNNY。 

是我的前男友傳來的問候簡訊,問我功課順利與否。該死的SE Z770i即使把別人刪掉,仍會原文顯示當初輸入的名字,且也沒有黑名單限制,自以為的貼心措施讓在分手後的使用者,如我,數度暴走。

 真的有必要問候前女/男友嗎有句話說,思念總在分手後,對我這種超級摩羯而言根本不成立(好啦,偶爾懷念他的廚藝不錯),前些天我還覺得從前種種彷彿八百年前,無法憶起,憶起亦不可追。聽到這裡,大家恐怕認為我懷有極強烈的恨意,巴不得對方甩了我以後這輩子就開始走下坡,螢幕前面的你如果這樣想,那就未免他X的太低估我了吧!(竟然攻擊讀者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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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27 Tue 2010 21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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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20昨天跟佐臨說(大概每篇網誌都會提到他吧,因為任何議題對談都合拍),我離下一段戀愛實在太遠了,就算有,搞不好猶豫幾天,最後還是說「對不起,謝謝你」。想來想去,也許是因為一個人比較容易認清自己的可謬性,所以越是清醒,離戀愛就越遠。但今天賴床的時候,又想,不對,情感是超越理性的,我未免太瞧的起自己。

可是,我24歲了,一個青黃不接的年齡,即使劇本不是我說了算,仍不免要擘畫一下未來。偏偏女生有生育條件的限制,所以適婚年齡的大限比男人早很多,高中時,我想著自己的理想結婚年齡大概是32歲,但32歲結婚,享受個兩年新婚生活,之後可能因為誰精子活動力不足或者誰的不易受孕,就開始求子之旅了。那假設女生28左右結婚總行了吧,這個意思就是,下個男朋友極可能是結婚對象,這還是建立在對的人,且彼此都有意願的前提上面,錯過這個,再等多久?不過如果不想要孩子,就不用擔心這些,問題是誰可以斬釘截鐵的說自己一輩子都不想要一個?吳淡如40多歲突然覺得有孩子人生才完整,我想這是最好的明証。

想到這些令我毛骨悚然,畢業後進入職場,奮鬥個幾年,步入另一個家庭,養兒育女,一輩子也就過了。雖然同學跟我說「等你出社會之後辛苦工作,就會很想嫁人了」,但我還有一些理想,不是非常偉大,但關於自由的,我嚮往一個人帶著簡單行李,隨時可以出發到遠方,有伴侶或者固定交往對象,會不會覺得我非常任性呢?我喜歡擁有自己空間與時間,家庭生活允許嗎?或者問題應該修正成:勢必犧牲的時候,「準備好要心甘情願的妥協了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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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13上個禮拜聽到這段話,一群熟到要發爛的熟女聊感情:

 「她開SLK,好,我輸了。我房子買在木柵,她房子買在忠孝東路五段,好,我輸了……。但是,我前幾天去貢寮,打給我的前男友問路怎麼走,沒想到他在喝酒,我問他最近還好不好,他說賣掉房子了,我以為他搬去跟他現任女友住了,沒想到,他說搬回去跟媽媽住了……,總而言之,他跟我在一起的時候,沒有這麼時運不濟,也沒有心情低落到要去喝酒……。」然後大肆的批評前任男友的現任女友。

 於是我想,分手後為什麼還要貶低別人來讓自己感覺良好?證明別人不要你是個錯誤,難道你會因此變的更幸福?如果你真的這樣好,不是更應該積極的過好自己的生活嗎?我想來想去真的認為,她心裡頭根本沒有跟過去的生活分手,而且她也不打算改變,因為她真覺得自己夠好了,她有房有車工作順利,還有幫夫運,也許真的夠好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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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01球賽休息兩天,來寫一下我醞釀已久的心得,我經常是別人傾吐心事的對象,特別是感情問題(功課大家會找書卷討論吧哈哈),感情問題又以分手二三事為最,其中居冠的是分手後的痛苦心情,再者竟然是分手後牽扯出的法律問題,很讓人驚訝,人的理性一旦攪進感情漩渦真的不堪一擊。

 先談一下分手後的心情,分手沒有不痛苦的,我自己跟同一個人分手兩次,兩次都肝腸寸斷,第一次他說別人比我好,叫我滾。第二次正是半年前,他一聲不響的消失,生日前夕找不到自己的男朋友,最後還要發Mail才確定自己被甩了,好大的驚喜。還記得那天晚上我撥電話給佐臨,梨花帶淚強要問究竟我是不是垃圾,不然怎麼會被隨手丟棄,佐臨正夢周公被我打擾,還是一派悠悠的以萬事皆小事的口吻開導愚蠢的我。對啊,分手是什麼天大的事情,一定要這樣哭哭啼啼?

打開電視,每天多少新聞,你真的有權利為自己的不幸哭泣嗎?你有沒有看到,世界上多少人每天仍然活在恐懼當中,還在戰爭的地方,人們擔心受怕下一秒鐘小命不保,仍然鬧飢旱的所在,幼兒命懸一線,什麼叫做明天?你有沒有看到,天災人禍接踵而至,人命如草芥,什麼榮華富貴?你有沒有看到,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權力怎麼箝制人在精神、表達、行動上的自由,什麼民主法治?如果我的悲與慘都不如人,如果他們在困境中都還可以抱持希望,我有什麼資格談論痛苦,更痛的人比比皆是,分手到底什麼天大的事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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